大化瑶族自治县江南乡人民政府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行政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我乡工作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要求,经乡党委、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岗位工作人员3人。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
(四)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的社会青年及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24日至2003年3月24日期间出生)。
(三)相关证件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3月24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纪违法和受过刑事处罚记录史;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已聘用为我县后勤控制数人员;
4.已聘用为我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5.全脱产(半脱产)村干部;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化瑶族自治县江南乡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行政辅助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江南乡人民政府党政办。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4.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面试
(一)面试比例:面试人选不受比例限制,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无人报考的,将取消聘用计划。
(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拟定为2021年3月30日,面试地点在江南乡,具体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四)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五)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到具备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招聘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结果,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三年一签,执行试用期三个月。聘用期间每人每月2000元(含“五险”),工作期间的公务差旅费用按相关规定参照在职人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