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孙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

来源:孙吴县人民政府网 2021-03-25 15:54:38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7〕27号)文件精神,为缓解我县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匮乏问题,按上级要求,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劳动保障协理员负责组织开展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与咨询;组织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政策;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服务工作。

二、招聘计划

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计划招聘10名劳动保障协理员,不分设报名岗位,按成绩高低选择岗位,高分者优先选择岗位(参加2021年孙吴县卫生健康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同时符合本次协理员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兼报此岗位,笔试试卷一致,成绩统一排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四、报名条件

(一)限孙吴县户籍。

(二)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成人高考、函授等)且毕业不满三年(以毕业证毕业日期起,报名时间止);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3、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5、《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持有此证的且符合办证条件的考生可在2021年4月6日之前到社区办理);

6、填写《2021年孙吴县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表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

7、本次考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只支持现金缴费(兼报人员不重复收费);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考试成绩排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资格。

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9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孙吴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456-8421558

(二)考试

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等事宜以孙吴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为准。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孙吴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unwu.gov.cn)公布。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0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进入体检人选的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加试为结构化面谈。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者取消聘用资格,经孙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由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经孙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领导小组同意,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孙吴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unw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相关待遇

(一)劳动保障协理员为基层公益性岗位,与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协议书,一个协议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计入协议期内。服务期限满,根据考核结果及就业相关政策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二)月工资补贴标准为2000元,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继续使用人员工资发放标准按现在岗专职协理员标准执行。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其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别由县就业服务中心和聘用人员承担。

七、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招资格的。

(二)应招人员在考试、体检、政审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八、本公告由孙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孙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

劳动保障协理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2021年孙吴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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