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集美大学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辅导员工作方案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03-25 16:26:07
集美大学是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自然资源部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硕士推免生资格单位。

学校现有21个学院,71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及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有8个福建省一级重点学科,1个水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群、水产与食品工程学科群入选福建省高峰学科,航运与港口物流学科群、区域经济与管理学科群、闽台体育文化学科群、数理学科群入选福建省高原学科。全日制在校生27000多人,专任教师约1500人。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思想政治辅导员15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辅导员招聘工作,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为博士毕业研究生,入职前须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同时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并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5.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指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校、院青年自愿者协会(服务队)会长、副会长(队长、副队长),校、院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助理,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或硕士期间担任班委);取得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

备注

15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历史学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类,海洋工程类,交通运输类,水上运输类,港口运输类,水产类,动物医学类,生物科学类,化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体育学类,经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统计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会计与审计类,公共管理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法学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心理学类,表演艺术类,艺术设计类,电子信息类,通信信息类,电气自动化类,材料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土建类,水利类,测绘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生态类,

入驻学生公寓

三、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报送到集美大学人事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集美大学招聘邮箱rmk@jmu.edu.cn(邮件主题及报名表命名请按如下格式:毕业学校-姓名-应聘具有博士学位辅导员岗位)。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报名材料包括:

1.《集美大学应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word文档);

2.个人简历;

3.学生干部证明、党员证明、获奖证明及其他相关经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签署相关承诺书并提交扫描件。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由应聘者本人自行准备《集美大学应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获奖证明及其他相关经历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集美大学学生工作部、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

3.组织考核:根据申请人资格审核情况,学校统一组织综合素质考核(含心理测试)。

4.公示录用: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岗位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对拟聘人选相关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且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招聘发布之日(2021年3月25日)起15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核程序。在2021年12月31日前,招满即止。

五、福利待遇及管理

1.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1)学校提供的待遇

应聘者正式入职后在学校辅导员岗位工作满2年且辅导员岗位考核合格后可申请转聘专任教师、行政管理或教辅岗位,转聘为专任教师的人员在转聘后可按其符合相应的人才类别兑现科研启动金、安家费及购房补贴等待遇,具体标准如下 :

单位:万元/人民币,税前

人才类别

科研启动金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理工类

人文社科类

A类

50

15

50

B类

20

6

30

C类

10

3

18

D类

0

0

13

(2)省市有关待遇

学校根据福建省、厦门市人才政策的有关规定,协助符合现行政策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相关人才项目及补贴。

人才项目

生活津(补)贴

住房补贴

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

2000元/月

发5年

14万元

分5年发

厦门市新引进人才

5万


厦门市高层次及骨干人才

协助向厦门市政府申请保障性住房。

2.入职后确认为讲师,评聘辅导员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3.服务期不少于5年,其中在辅导员岗位任职满2年后转聘为专任教师的服务期原则上为10年。

六、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集美大学人事处

邮编:361021

电话:0592-6181079 6181261(人事处)

联系人:邓老师、黄老师

七、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学校将及时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告知学校的相关防控要求,请广大应聘者理解并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2-6181580.

集美大学人事处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集美大学应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doc

附件3:党员身份证明.docx

附件4:个人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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