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据工作需要,本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制)司法行政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6名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员,其中3名为综合管理类行政人员,3名为专业性行政人员(财务会计人员2名、建筑工程造价人员1名),均与本院直接签订工作合同,属法院内部司法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为1986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间人员;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综合管理类行政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性行政人员(财务会计人员、建筑工程造价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建筑工程造价相关专业毕业。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拟聘职位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报名。
(二)资格审核。
(三)笔试。
(四)面试。
(五)体检。
(六)聘用、试用。
五、报名材料(均网上提交)
1.报名表(样表见附件);
2.免冠证件彩照,电子版贴入报名表内;
3.身份证(正面、背面置于同一A4规格纸内);
4.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此项证明,可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并生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等验证证明)。
六、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4月5日。
七、报名形式
报名人员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并统一命名为“姓名+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员”),发送至电子邮箱(qianhaify@163.com)。报名人员收到回复的确认邮件,视为已报名成功;未在指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或未收到确认邮件,视为未报名成功。
八、其他
资格审查结束后,我单位将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工作各项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附件:前海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行政人员报名表.doc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