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力量,弥补公安警力不足现状,根据《张掖市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办发〔2017〕3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为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拟招聘25名,其中文职辅警6名,勤务辅警1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4.自愿从事所报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甘州区户籍(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年龄要求详见报考《职位表》。
6.已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学历等招聘条件。
7.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性障碍,无明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审查、司法调查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办公楼东侧人民来访接待室(具体地址: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人民广场西南口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由本人持户口簿、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信网证明等个人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除以上证件外还须携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个人亲笔填写的《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5张。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若因手机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或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3)近年来已经被聘用的环保、城市执法、民政、水务、社区、政务服务等管理辅助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二)资格审查
由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对所有报名人员考试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及初步政审。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本次考试文职辅警职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勤务辅警职位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⑴参加人员: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⑵笔试内容: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相关法律基础和理论业务知识(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⑶领取准考证时间:准考证于考试前一天凭身份证到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办公楼东侧人民来访接待室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⑷笔试要求: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2.面试
本次考试文职辅警职位需进行面试,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 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不足时,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单位核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达不到面试最低比例要求,采取核减岗位计划的方式达到面试比例。对于核减的岗位将在“甘肃甘州”网站公布。
面试内容分为稿件创作和全媒体编辑、制作两项。满分100分,其中稿件创作和全媒体编辑、制作各占50分,两项合计得分为面试成绩。稿件创作主要考察文字创作能力、观察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新闻专业能力等;全媒体编辑、制作主要考察视频剪辑、包装合成、多媒体制作等。面试工作由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3.最终成绩计算
勤务辅警职位,笔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文职辅警职位,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最终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
(五)体检
依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体检,由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的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政审,由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按规定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四、用工性质及待遇
1.确定聘用人员与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2.招聘人员工资每月30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招聘人员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者,工龄工资按照每年50元逐年增资。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并统一配发服装。
3.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不占用公安机关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关待遇。
五、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和违反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组织实施,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936-5918016 (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
监督电话:0936-8254433(甘州区纪委)
0936-8861901(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