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阳春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是我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中共阳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阳春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申请使用事业编制的复函》(春机编办核〔2021〕14号)精神,决定从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开选调1名在职在编人员到阳春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工作。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人数
按照“岗位需要、自愿报名、公平考试、竞争上岗”原则,从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通过考试公开选调1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需要符合相关调动规定〕;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4.能熟练操作电脑;
5.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6.需要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未过处分期限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4.存在任职回避相关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址:阳春市统计局办公室(阳春市春城街道城东大道茶山路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0662-7734564)。
2.网络报名。公告发布后,报名人员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有关材料可直接用原件彩色扫描)打包发送至阳春市统计局邮箱yc7734564@21cn.com,文件名统一为“选调+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
1.《阳春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印件;3.本人《聘(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调动证明;5.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
(三)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2日至4月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考试资格。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考试成绩。
1.总成绩确定办法。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五、体检和考察
(一)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二)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费用由选调人员负责。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及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选调问题而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六、选调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面试、体检、考察并公示7个工作日后,办理有关流动(选调)手续,聘用为阳春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事业编制人员。
七、其他事项
(一)如有疑问,可向阳春市统计局办公室(电话:7734564)咨询。
(二)阳春市统计局拥有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阳春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