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之一:失业人员中的城镇登记零就业家庭人员;失业人员中残疾人;失业人员中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失业人员中的连续一年以上失业人员;贫困户人员。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具有行政文秘专长和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人员,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3月30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请有意者填写《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xsbnzjcyzzb@163.com
联系人:孙以娟,联系电话:2167471。
(二)面试
根据报名审核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需提交相关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失业登记证、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面试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察
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聘用资格、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做出综合评价。
(四)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对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三、其他事项
人员聘用后,工资福利按照西双版纳州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公益岗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签定劳动合同。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22日
附件: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