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丹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山丹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来源:山丹县人民政府 2021-03-26 15:59:49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220号)精神,现将山丹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度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其中:山丹县人民医院12名,山丹县中医医院3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山丹县2021年度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

公开招聘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以《岗位简表》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28周岁及以下为1995年3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应符合报考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根据各医学院校2021届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全省卫生健康人才招聘会时间,适时启动招聘程序,明确具体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联系人、联系电话、现场报名地点、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简表》。报名人员填写《山丹县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近期2吋正面免冠证件照片5张(蓝底);

3.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

4.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网络报名人员将上述材料的pdf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

应聘人员须符合《公告》所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可自愿选择报考多个岗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如需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可直接与招聘单位报名负责人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岗位简表》。

(二)资格审核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审核,并将资格审核结果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通过电话及时将资格审核结果反馈本人。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综合能力,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按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2比例对应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特别急需紧缺专业,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可放宽至1:1比例。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考试时间根据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另行通知。考试成绩不满70分的报考人员,不能确定为考察、体检及公示聘用对象。

(四)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和考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征求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山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卫生健康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为保证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936-2721166(山丹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936-2721158(山丹县纪委监委)

0936-2721234(山丹县人社局)

本《公告》时效至完成招聘计划为止,最迟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

山丹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山丹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山丹县2021年度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修改,取消保健院招聘计划).xlsx

附件2:山丹县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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