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管理中心招聘硕士研究生2人公告
赣州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管理中心2021年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求和事业发展需要,赣州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管理中心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严格考核,宁缺勿滥、择优聘用。
二、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设2个岗位,共招聘教师2名,其中,中文专业教师1名,体育专业教师1名。
三、考核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对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详见《赣州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管理中心2021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2)。
2.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19年1月版,附件2)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
3.各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4.2021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赣州市市直中学正式在编教师;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结合当前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本次招聘只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应聘者将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至市实践管理中心邮箱(gzsjglzx@163.com),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1)《赣州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管理中心2021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对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主要获奖、荣誉证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6日下午17:30,并于报名结束前拨打实践管理中心党政办联系电话(0797-8686200)确认报名结果。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在遵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和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采取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9日上午8:30-11:3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赣州四中行知楼附楼二楼党政办(章贡区健康路53号)
报名者须携带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完后退还本人)及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须与报名表上的相片同底背面备注岗位、身份证号和姓名)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面试准考证。
(1)实行网上诚信报名,填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和有效,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赣州市人社局、赣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后续所有公示公告事项均在该官网发布。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试讲和答辩时间共1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主要对考生教育教学相关专业能力、语言表达和仪表举止等进行评定。面试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按照岗位计划,在面试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和政审人选,如遇末位同分,则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入闱体检和政审人员,并在赣州市人社局、赣州市教育网官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由市教育局及实践管理中心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报考资格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市教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等手续。
以上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所产成的缺额,从面试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等手续。聘用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者、学位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如任教未满5学年外调、辞职等,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督举报电话
1.赣州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管理中心
地址:赣州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管理中心综合楼五楼党政办〔赣州市蓉江新区105国道旁(赣南师范大学北门对面)〕
联系电话:0797-8686200、8686201,15007045545(刘老师),15779887710(李老师)
邮箱:gzsjglzx@163.com
2.监督举报电话:
0797—8992189(赣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97—8991490(赣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赣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赣州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管理中心2021年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docx
附件3:赣州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管理中心2021年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