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双峰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专门)人才公告
根据《双峰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为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定向引进一批优秀人才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定向引进对象
1.高学历人才。高学历人才引进要求是全国高等院校计划内招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专门人才。专门人才引进要求是对应我县特殊岗位,如艺术、广播、编导、金融、电子信息、通信工程等某一方面具有专业特长或特殊技能,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
上述对象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1年7月31日。全日制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该目录没有的专业,则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
(二)资格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甘于吃苦,乐于奉献,学习成绩优良。
2.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 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符合资格条件: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已纳入双峰县编制管理的。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职位共32个,详见《2021年双峰县县直单位引进高学历(专门)人才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考察及资格复审、体检与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双峰网和双峰电视台等有关人才网站发布公告,发布公告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至4月8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双峰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双峰县新行政中心5435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双峰县引进高学历(专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①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②2021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须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在2021年7月31日前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由考生本人现场签订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所需资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人才引进后续程序。
5.联系咨询电话:0738-6835610。
(三)考试、考察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按有效报名人员与所需职位的比例分别进行考试、考察。
①如果报名人员与所需职位的比例没有超过5:1(含)的,只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派人组成考察组考察。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但递补不超过2次。
②如果报名人员与所需职位的比例超过5:1(含)的,则先组织笔试;笔试后取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后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考察(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考察有不合格者则按名次(即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但递补不超过2次。
③如果报名人员与所需职位的比例为1:1,则用简易程序进行引进,即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由县纪(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派人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在考察结束前,如有考生放弃,由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后可以进行递补。在考察结束后,不允许考生放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在考察开始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中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录(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录(聘)用。拟聘人员在双峰网和双峰电视台公示7天,公示期满符合录(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引才政策
(一)引进的人才,定向安排到有关部门(单位),作为事业编制干部使用。
(二)引进的人才由组织部门负责跟踪管理,均作为战略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和使用。明确所在单位的单位一把手作为具体培养人。
(三)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协议,其工作时间均在引进单位上班的,除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5年内每月享受生活补贴。高学历人才每月1500元,专门人才每月1000元,以上补贴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报到之后的下月起发放。
(五)引进人才5年内每年发给住房补贴,高学历人才和专门人才每人每年2万元,该项补助由用人单位发放。
(六)引进人才原则上在编制限额内进行引进。
(七)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八)拟引进人员原则上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异动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
五、纪律要求
(一)高学历(专门)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组考工作人员、面试考官与引才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的,按有关规定回避。
(二)高学历(专门)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引才纪律,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好引才工作每个环节关口,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快给予党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引才对象要严格遵守高学历(专门)人才引进的相关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引才条件规定的须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凡在引才的任何环节发现有引才对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面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报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原则上报名填报的手机通讯必须在本次招聘完成前保持畅通,如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更换手机号码,没有及时告知县委人才办,导致在本次招聘过程中联系不上,视为主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双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8-6835610
电子邮箱:sfxrcb@aliyun.com
中共双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双峰县新行政中心5435办公室。
邮编:417700
中共双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附件1:2021年双峰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专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