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招聘城市管理特勤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充实城管执法力量,我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城市管理特勤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工作态度好,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善于做群众工作;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愿意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4. 男性,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要求170cm以上,裸眼视力双眼均不低于4.8,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符合录用的其他体检标准;
6. 无违纪违法记录,以及无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7. 退伍军人,具有法律、驾驶(持B证及以上者)等特长或有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招聘程序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4月2日
3. 报名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三张。如有其他相关证件,如退伍证、驾驶证等请复印后一并携带到岳麓区城管执法大队(岳麓区英才园6号,三楼政工科,联系电话0731-82495105)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4. 面试。初审通过后听通知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实际工作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5. 体检。体检标准除招聘条件规定的项目除外,其余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2010〕19号)文件执行。
6. 考察。到体检合格人员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及派出所对其现实表现情况、有无违法违纪、犯罪情况进行考察。
7. 公示。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可作为拟聘用对象,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作为聘用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管理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聘用。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另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发放绩效考核奖,每月最高不超过900元,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单位不提供食宿。
岳麓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