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巡防队员的公告

来源: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政府 2021-03-30 09:19:08

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受凤泉区委政法委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巡防队员20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巡防队员20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可靠;

2、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吃苦耐劳,政治可靠,热爱社会治安工作;

3、具有本市户籍或为本地生源;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以上);

5、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为18—35周岁,即1986年4月1日至2003年4月1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或辞退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录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4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凤泉区区府路中段区卫健委院内三楼309房间。咨询电话:0373-3918085 13643900246(王女士)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退役士兵提供)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各两份),《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1,请登录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s://www.fengquan.gov.cn/下载,A4纸打印),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5、加分条件:凤泉区户籍、退役军人、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以上者,符合上述一项的享受体能测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的最多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者,在报名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加分条件确认:

(1)《凤泉区公开招录巡防队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户口本、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4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领取地点:在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体能测试包括:摸高、4×10米、1000米三项内容,分别占25%、25%、50%,满分为100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计算成绩)。

2、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实际招录人数,缺额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体检合格后,由凤泉区委政法委组织政审。

(五)公示

经资格审查、政审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此次招录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身份,工资待遇按照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五、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新乡市中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凤泉区公开招录巡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凤泉区公开招录巡防队员加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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