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03-30 10:35:28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湖北工程院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北工程学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2人,具体岗位计划详见《湖北工程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湖北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受理。

1.专任教师岗位网报指定邮箱:rscrcyj@163.com。

2.辅导员及其他专技岗位采取钉钉APP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博士研究生应聘专任教师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硕士研究生应聘专任教师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0日;应聘辅导员及其他专技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0日。

2.现场报名地址:湖北工程学院明德楼四楼人事处443办公室(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资格证复印件、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在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应届毕业生推荐表或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籍证明。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规定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人事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应聘者来校参加考核。应聘者来校后,由学校组织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者所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科研情况等材料。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1.专任教师岗位

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我介绍。应聘者简要介绍个人学业、科研、实践、业绩、专长等情况,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专业知识考核。

①课堂试讲。试讲内容由用人单位确定,时间控制在45分钟以内。

②专家质询。应聘者接受面试专家质询,现场答辩。

2.辅导员及其他专职岗位

应聘辅导员及其他专职岗位,统一组织考核,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核应聘者管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80分钟。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

(二)开考比例

招聘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专任教师岗位,招聘免笔试,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招聘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专任教师岗位,按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辅导员及其他专技岗位,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须达到1:3比例,如达不到1:3的比例要求,则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岗位计划。

(三)考核成绩计算

1.专任教师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面试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环节。

2.辅导员及其他专技岗位的招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和心理测试均合格者,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心理测试、考察有不合格或弃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拟录用人员在湖北工程学院网站首页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在招聘的面试、考察等环节均采取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参加现场招聘面试活动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对违纪违规的处理

对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

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hbe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hbeu.cn)为本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录取情况等信息发布网站。

(二)政策咨询

电话:0712-23451092345619(湖北工程学院人事处)

电子邮箱:rscrcyj@163.com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湖北工程学院人事处,邮编:432000。

(三)监督举报

电话:0712-2345281(湖北工程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湖北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邮编:432000。

电子邮箱:hgjwbgs@hbeu.edu.cn

附件:湖北工程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湖北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9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