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肃南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计划为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招聘对象不限生源或户籍。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水平。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前招聘岗位空缺时均可报名。
考生可在招聘期内现场报名,也可按照公告提供的联系人微信号从网上提供报名相关材料,并在招聘会时间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招聘。
报名资料: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应届生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身份证、学生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
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现场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对在招聘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市、县组织的相关招考(聘)。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时间:省内医疗卫生专业各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期间,在各高校内组织招聘考试(考生可在兰州大学、兰州中医药大学、河西学院双选会期间参加招聘,时间见各高校“双选会”公告)。4月底高校招聘会后,空缺名额由招聘主管单位根据报名情况择时组织招聘,具体时间、地点,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考察满分为100分。考评小组考官不少于5人。面试成绩按参加考评考官的平均分计算。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特别紧缺专业人数只有1人的,由考评小组考核、考察,经测评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可以确定为拟聘人选;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减少或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二)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和县卫健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后,提供书面考察材料。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管理
聘用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相关材料原件再次进行审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肃南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聘用文件,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聘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936-6121361(肃南县纪委监委)
0936-6122223(肃南县人社局)
报名咨询电话:0936-6122505(肃南县卫健局)
报名联系人:
肃南县人民医院 常海龙 13919734401(微信同号)
肃南县民族医院 梁 霞 13993609861(微信同号)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肃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