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度(上半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03-30 18:48:06

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3.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1.临床医疗岗位,招聘4人,临床医学、内科学或外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0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初级职称者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

2.财务岗位,招聘1人,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30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3.人事科工作人员岗位,招聘1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6岁及以下),公共卫生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类、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9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件报名,方式如下:

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指定邮箱(2990068991@qq.com)。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明。邮件主题写明“姓名+XX岗位招聘”。

(二)考试安排

1.笔试

临床医疗岗位和财务岗位免笔试。人事科工作人员有本科学历人员报名,则需组织笔试,若全部为硕士研究生报名,则免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

2.面试

面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相关事宜以公告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综合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最后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在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核查等方式考察其以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由医院官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用工形式为劳动合同制员工。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 0717-6487181

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3月30日

,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