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嘉祥县委组织部、嘉祥县民政局、嘉祥县财政局、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嘉祥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为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提高城市社区管理水平,经嘉祥县委、县政府同意,嘉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0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
6、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7、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
8、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9、具有嘉祥县户籍;
10、有城市社区工作经历的总成绩加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日9:00-4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填写《嘉祥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同意报考证明信》《城市社区工作经历证明信》(电子版及扫描件)(附件1、2、3),连同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报考+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jczq.mzj@163.com。
2、单位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在初审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邮箱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2021年4月12日16:00前完成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件反馈。报名期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37-6987212。
(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4月15日9:00-4月16日16: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1212房间
报名后经初步审核通过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放弃。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人负责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嘉祥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②二代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③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笔试准考证;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在空白处签字);⑦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⑧有城市社区工作经历的应提交《城市社区工作经历证明信》;⑨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含综合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基础知识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此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嘉祥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从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招聘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全场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嘉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范围。
五、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体检作弊、隐瞒疾病、扰乱体检秩序等违规行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取消或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合同聘期3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合同到期后,连续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方可续聘。合同期内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七、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中共嘉祥县委组织部、嘉祥县民政局、嘉祥县财政局、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嘉祥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落实。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在嘉祥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嘉祥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嘉祥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报名咨询电话:0537-6987212
(9:00-11:30、14:00-17:00)
本《公告》由嘉祥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嘉祥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