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关于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来源: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1-03-31 12:59:02

为助力平安龙湾建设,充实龙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调解组织力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龙湾区人民调解协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区人民调解协会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7名,其中医疗事故调委会专职调解员1名,龙湾区空港管委会人民调解2名,人民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4名。

二、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有群众威信,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二)年龄在23周岁至5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政法工作经历和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的人员,可放宽年龄至60周岁;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政策水平、社会工作经验、法律知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有丰富调解经验,且热爱调解工作的不受上述文化水平条件限制。

(四)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得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分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后择优进行体检、政审,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表格详见附件下载),发送至指定邮箱(gimi2568@qq.com)报名或到指定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0时至2021年4月9日24时止。

(三)现场报名地点:龙湾区人防大楼一楼105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四)应聘人员根据通知,到龙湾区人民调解员协会(龙湾区人防大楼一楼105室)进行资料审核、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2寸免冠照片2张)

五、工作性质和待遇

聘用人员通过考核后,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作息时间参照龙湾区政府办公室规定执行,薪酬面谈。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968882568/86962961

龙湾区人民调解员协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温州市龙湾区人民调解员协会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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