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开考试选调巴东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公告
经研究决定,拟在全县公开考试选调巴东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计划
巴东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3人。
三、选调范围
全县各级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根据中办发〔2014〕14号、鄂组通〔2018〕18号等文件规定,在乡镇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服务期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选调生,不纳入本次考试选调范围。
四、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近三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3月31日在长江巴东网发布考试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4月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者需携带《2021年公开考试选调巴东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张1寸登记照到巴东县委组织部412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信陵镇巫峡路1号)。
所有报考者均需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方可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每位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考试选调采取笔试方式,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20分,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80分,总分100分。考试选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试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县纪委监委写出报告,经县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
2.准考证领取
时间:2021年4月9日下午2:30—5:00;
地点:巴东县人社局509室(信陵镇巫峡路19号)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在长江巴东网查询。
(四)组织体检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因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选调计划比例大于1:1时,则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五)组织考察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2.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名以上政工人事干部或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相关业务人员组成。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核实身份等方式进行。
(六)公示
依据体检、考察结果,县纪委常委会按1:1比例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报县委组织部。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统一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长江巴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上报备案
按照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把“进人关”的意见》鄂纪办〔2018〕17号文件要求,县纪委监委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上报省州纪委监委审核备案。经省州纪委监委审核通过同意备案的,办理调动手续。
(八)递补
拟考试选调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省州纪委监委审核不通过等原因或主动放弃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则由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规依次递补。
中共巴东县纪委中共巴东县委组织部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