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关于招聘生态环保督察编外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英县迎接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大委办函〔2020﹞6号)精神,结合我县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开展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岁以下;
4.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环保相关专业知识、会电脑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6.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理报名、电话报名等。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3.报名地址: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机关党群办(大英县金元街131号,联系电话:0825—7821911)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
(二)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最终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2:1。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生态环保督察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总分100分。
3、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折合,笔试占60%,面试占40%,最终以得分从高到低的方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举报有问题的经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825--7851808。
(四)聘用和薪资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基本工资:专科2.64万元/人.年,本科2.88万元/人.年,研究生3.36万元/人.年(含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
3.聘用人员系编外人员,不转人事档案。
四、招聘纪律
(一)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加,对在报名、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或弄虚作假等违纪者,要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