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江南区委员会2021年春季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委决定公开招聘13名外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认同共青团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爱社会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4.中共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先。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
一类岗位:1名;
三类岗位:12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二)报名方式: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毕业证(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报名材料压缩之后,统一以“岗位名称+姓名+学校+专业”命名发送至我委邮箱(jnqtw2005@163.com),由我委审核电子材料后另行通知报名人现场提交上述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三)材料审核地点: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A座0715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4801860。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其他应聘所需材料的原件。
(四)资格审查: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参加面试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江南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我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一类岗位:约4400元/月;
三类岗位:约2530元/月。
以上待遇为综合待遇,包括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三类岗持社工证可获得相应持证补贴:助理社会工作师100元/月;社会工作师(中级)150元/月;社会工作师(高级)200元/月。
未尽事宜,请联系:伍子豪,0771-4801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