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公告(60人)

来源: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1-04-01 17:11:18

  2021年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中区青年人才储备和管理,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办法》有关要求,参照《枣庄市2021年青年人才优选公告》并结合实际,面向国内高校和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参照国际公认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三年排名)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选范围和数量


  优选范围为国内高校中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以下简称博士),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和部分国内重点高校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下简称本科生)的人员(重点高校名单见附件),以及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2021年市中区计划优选青年人才60名,其中博士8名、硕士26名、本科生26名。根据报名、面试、考察和体检等实际情况,若出现岗位空缺,将空缺计划调剂到其他人数较多的岗位。具体岗位如下: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


  2、在校或工作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具体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年满18周岁(2003年7月31日以前出生)。


  2、2021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其中,本科生28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33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3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


  5、枣庄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优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相关媒体和网站面向社会发布优选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9:00—4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12日14:00—4月17日16:00


  报名方式:1.计算机端: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网址http://www.zzszq.gov.cn);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具体办法:


  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21年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必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网上初审。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考人员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应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


  报名结束后,博士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硕士或本科生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如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优选数量,并将核减的计划调剂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方式,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和考生职位情况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较多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最终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确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如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较多、需分在不同小组进行面试,则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面试修正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本面试室该岗位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注意随时关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参加面试考生前往枣庄的交通费据实报销,最高数额不超过高铁二等座票价标准;面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提供报销凭证(包括《2021年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报名表》、交通费票据原件、本人开户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凭证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销后由区财政打入考生个人账户。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工作单位或社区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比例进行考察,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对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同类职位各考场未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时,侧重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同时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优选引进人选。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除特殊情况经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考察递补的方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进行体检。


  (六)公示引进。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优选引进人选,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后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核贯穿优选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资格。


  
  (一)岗前培训。优选引进的青年人才正式到岗,组织统一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与市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试用期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三)挂职锻炼。优选的青年人才正式聘用后,先不分配到具体单位,统一安排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岗位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含试用期)。挂职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区直事业单位工作。


  (四)后续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硕士可在编制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落实正科级、副科级职务,工作满3年、具备条件的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一)补贴补助。按照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2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连续发放3年。引进后工作3年内(含试用期),在市中区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由区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2万元、8万元购房补助。


  (二)配偶安置。优选的博士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由区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就学。优选的青年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区范围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


  本公告由中共市中区委组织部、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0632—3083618


  (8:30-12:00;14:00-17:30,不含节假日)


  附件:2021年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重点高校目录


  2021年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重点高校目录
  (共140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交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苏州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河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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