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2021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宁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1-04-02 10:12:21

为加强宁洱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37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宁洱县2021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人才6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宁洱县人民医院:4人,专业要求具体详见附件招聘简章。

(二)宁洱县中医医院:1人,专业要求具体详见附件招聘简章。

(三)宁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专业要求具体详见附件招聘简章。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

2.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直接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2019年、2020年、2021年学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具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报名。

3.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和学历。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含取得本科学历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博士研究生);

3.2021年4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4.2021年4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5.2016-2020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8.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审核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如下:

1.第一场招聘会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9:00-16:00。

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西苑运动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2.第二场招聘会

报名时间:待定。

报名地点:待定。

若第一场招聘会已招满的岗位将不再参加后续的招聘会。

(二)现场报名提供材料: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

证件原件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1.非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

2.2021年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岗位面试,如经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该岗位实际报名审查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通知参加面试以电话通知为准,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达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

四、面试

(一)面试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方式

结构化。

(三)面试时间地点

1.第一场招聘会

详细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第二场招聘会

报名时间:待定。

报名地点:待定。

若第一场招聘会已招满的岗位将不再参加后续的招聘会。

(五)面试内容

主要是专业知识测试,根据岗位工作特点等面试需求,按照保密部门规定和优质原则命题组卷。在启用前,按照保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面试结束后,考点办公室统一收回保管,不准翻印,不得私自摘抄留存。

面试主要围绕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技巧、应变控制及人岗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养、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评。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进行评分。

(六)面试流程

考生在接到面试通知后,按时达到面试地点。

工作人员认真核对考生相关信息等,宣布应试纪律要求,组织考生及相关人员完成抽签等面试准备工作。

每个考场每次引导1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操作方法如下:

1.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2.主考官安排计时计分人员分发考生题本、草稿纸、笔等工具材料。

3.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采取听题答题的方式,主考官宣读面试题目,主考官读题考生听题,考生听题和思考一题后回答一题,依序逐题答题。

本场答题开始前,如果考生对面试程序还有不理解的,可以提问,本场答题开始后,不得再提问。

本场面试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退场。

面试提前结束界定为:考生主动提出面试提前结束;还有剩余时间但考生已不发言,如主考官认为有必要可提示“如考生还需要发言请继续发言”时考生仍不发言。

面试提前结束,主考官可安排下一场(轮)面试提前开始。

4.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待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导考生至考场宣布成绩。

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取三位小数确定排名先后,以此类推。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后续招考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等后续程序的人员。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通过面试的考生当场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如考生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六、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

(二)考察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由用人单位及宁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审核,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察,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医院为宁洱县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公示和聘用、递补事项

(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人员进行严格保密。

(三)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宁洱县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宁洱县卫生健康局:0879-3239017

2.宁洱县人民医院:0879-3237850

联系人:李老师18108791514

3.宁洱县中医医院:0879-3232625

联系人:后老师15125615258

4.宁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79-3232864

联系人:李老师13577906909

(二)查询网站

宁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e.gov.cn/)。

(三)重要提示

1.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5.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学生。

6.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②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洱县卫生健康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所有工作人员涉及履职回避情形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

(四)监督电话

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9-3209172

宁洱县卫生健康局:0879-3239017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并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宁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洱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1日

附件:宁洱县2021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简章.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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