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信息与计算机学院2021年度招聘公告

来源:安徽农业大学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2021-04-02 10:18:05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规定,现将2021年度学校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1.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单位:智慧农业研究院。

学科:智慧农业。

学科平台:创新研究院。

专业方向:智能农机装备、电子信息类/人工智能/计算机、智慧生产。

计划1个引进团队、1名二类及以上人才、三类人才1名、四类人才2名。

2.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岗位类别:教学科研

专业及研究方向:

管理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物流工程、智能决策方法及应用;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类(偏硬件方向),其中硕博为电子通信相关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机器视觉/自然语言处理/机器人工程等。

计划引进1名管理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方向博士研究生,1名电子信息类方向博士研究生,2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方向博士研究生。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范围

(一)一类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及相当水平的杰出人才。

(二)二类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及相当水平的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三)三类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获得者及相当水平的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四)四类人才:农业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相当水平的卓越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国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助理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优秀人才,国家级科研机构研究员或成绩突出的副研究员,国内知名大学教授或成绩突出、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一区(中科院分区,下同)学术论文6篇以上,或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之和达到35上,其中SCI影响因子不低于10.0的学术论文2篇,或单篇SCI影响因子不低于7.0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SCI二区以上或A&HCI刊源刊物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本学科前20%的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卓越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

(五)五类人才:具有海外留学背景、业绩突出的博士、博士后,或业绩突出的、学校急需的国内博士、博士后;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一区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单篇影响因子大于6.0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单篇影响因子大于4.0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SCI二区以上或A&HCI刊源刊物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本学科前30%的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相当水平的优秀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三十五岁。

(六)引进人才团队条件和范围:团队带头人达到三类以上人才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四、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能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身心条件。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且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学历专业条件。学历和专业符合我校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其中招聘博士的岗位,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12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硕士的岗位,要求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年龄条件。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对应聘紧缺专业的、或业绩特别突出的、或具有博士后经历、或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博士,可放宽至40周岁;硕士一般不超过30周岁,对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硕士,可放宽至35周岁;对马理论等特别紧缺专业面向博士或副高以上人员招聘的,可放宽至45周岁。

其中工作经历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业绩条件。招聘博士的岗位,按照不同学科类别和不同业绩标准,分为A、B、C、D四个等级,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A类:在所从事的学科专业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能较好地胜任教学工作,原则上近5年须取得以下任一业绩或经专家评议达到与其相当的业绩,其中符合5-11项条件的优先录用。

1.发表SCI三区以上期刊论文或高水平EI期刊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3篇(项);

2.发表SCI二区期刊论文2篇;

3.发表SCI二区期刊论文1篇,并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有本领域实质性技术创造,下同);

4.发表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1篇,并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

5.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

6.Nature,Science,Cell三大刊的作者之一;

7.在行业领域公认的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排序第一,下同),或发表ESI高被引期刊论文1篇;

8.发表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2篇(本学科领域中科院分区,下同),其中一区1篇;

9.发表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3篇;

10.发表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2篇,并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完成人、本人排名第二,下同);

11.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项(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B类:在所从事的学科专业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能较好地胜任教学工作,原则上近5年须取得以下任一业绩或经专家评议达到与其相当的业绩,其中符合1-7项条件的人才优先录用。

1.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1项;

2.发表ESI高被引期刊论文或行业领域公认的顶级期刊论文1篇(共同第一作者排序第2);

3.发表SCI一区期刊论文1篇;

4.发表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2篇;

5.发表SCI二区以上期刊论文1篇,并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

6.发表SCI三区以上期刊论文3篇;

7.发表SCI期刊论文2篇,且有1篇为三区以上,并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

8.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项(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

9.发表SCI三区以上期刊论文或高水平EI期刊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2篇(项)。

C类:在所从事的学科专业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能较好地胜任教学工作,原则上近5年须取得以下任一业绩或经专家评议达到与其相当的业绩,其中符合1-4项条件的优先录用。

1.发表SCI二区期刊论文1篇;

2.发表SCI期刊论文2篇,其中1篇为SCI三区以上;

3.发表SCI三区期刊论文1篇,并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

4.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项(一等奖有效名次、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

5.发表SCI或EI期刊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2篇(项)。

D类:在所从事的学科专业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能较好地胜任教学工作,并满足以下学历学位或职称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2.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等紧缺专业具有硕士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保障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全职):团队引进的参照以上待遇,按照协议兑现相关待遇。

1.一类人才: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3000万元,提供500万元-800万元购房专项补贴和安家费(税前),提供年津贴不低于200万元(税前),提供工作室及配套设施,在配备学术助手梯队和开展国际研究、交流等方面给予特别优惠,配偶随调。

2.二类人才: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00万元-2000万元,提供200万元-400万元购房专项补贴和安家费(税前),提供年津贴80万元-120万元(税前),配备科研助手,提供工作室及配套设施,配偶随调。

3.三类人才: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500万元-1000万元,提供150万元-300万元购房专项补贴和安家费(税前),提供年津贴60万元-100万元(税前),配备科研助手,提供工作室及配套设施,配偶随调。

4.四类人才: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0万元-200万元,提供80万元-150万元购房专项补贴和安家费(税前),提供年津贴25万元-50万元(税前),配备科研助手,提供工作室及配套设施,根据工作需要和配偶的具体情况商谈配偶工作调动或安置事宜。

5.五类人才: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40万元-100万元,提供50万元-80万元购房专项补贴和安家费,提供年津贴15万元-30万元,提供必要的工作室、实验室及配套设施,根据工作需要和配偶的具体情况商谈配偶工作调动或安置事宜。

(二)高层次人才(非全职):原则上非全职引进人才必须是三类以上人才。非全职引进的人才依据实际来校工作时间,按照月薪3-5万元发放工作津贴;每年报销一次来校往返差旅费,配备科研助手,提供来校临时住房、工作室及配套设施等。

(三)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1.受聘专业技术主体岗位的博士或副高以上人员,对应业绩分类资格条件,经专家评议,确定相应待遇。

(1)安家费(税前):A类30万元、B类25万元、C类19万元、D类13万元。

(2)科研启动费(以项目形式资助):自然科学:A类20万元、B类12万元、C类8万元、D类6万元;

(3)住房条件:学校为新进博士、博士后提供校内人才公寓租住,具体按照《安徽农业大学人才公寓租用暂行办法》(校行字〔2018〕37号)执行。

(4)职业发展:学校为新进人员提供全面的进修、培训、培养等机会,为青年教职工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适当提高待遇: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属于紧缺专业博士,可根据个人实绩提高1个业绩等级待遇;对具有博士后经历、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一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且达到A类业绩水平的博士,可上浮10%安家费待遇;对超出A类业绩条件的博士,可上浮10%安家费待遇,其中业绩特别优秀、达到或接近学校五类人才标准的,经学校领导小组评议推荐,可上浮20%安家费待遇,提交学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直聘特任副教授岗位。

六、招聘程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博士岗位长期有效。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近5年来1—2篇(项)代表性成果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引才奖励

对推荐三类以上人才全职到学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或机构,给予5-10万元奖励或一定的服务酬金。

八、有关事宜

1.对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按公开招聘方式受聘人员,入职后直聘讲师三级岗,入职当年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重新申报高级职称,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调入人员除外。

2.本公告由安徽农业大学信息与计算机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辜院长,0551-65786182;刘老师,0551-65786183

联系邮箱:glc@ahau.edu.cn;liufei@ahau.edu.cn。

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农业大学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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