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2021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教师队伍,促进就业公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英山县2021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和乡镇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共确定17个岗位,计划招聘96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英山县2021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13人)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的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招聘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英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见《岗位表》。
(四)关于教师资格证
考生上岗前应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报考城区学校岗位必须持有同学段(或高学段)同学科教师资格证)。
(五)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2021年6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应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扫描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如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予聘用。
3.关于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聘人员为在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统一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英山县2021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英山教育网(http://www.ysxedu.gov.cn/)、英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ys.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2021年4月6日至10日)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21: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2021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三)笔试(2021年5月9日)
1.笔试考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加分政策见《湖北省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享受加分人员应于笔试后按时间节点提交有关资料,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加分权利)。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9日8∶30--12∶00 。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巡视并指导各地开展巡视工作。
笔试成绩于5月底前在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1.面试初步人选确定
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县教育局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对招聘计划数与考试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2.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县教育局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3.面试
(1)报岗分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组织报考小学语文岗位(Ysjy001-Ysjy002)的考生选报岗位,分组参加面试,分组录用,具体分组情况见《岗位表》。
(2)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说课的方式进行。
(3)发布公告。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它具体事项另行制定方案并在英山教育网(http://www.ysxedu.gov.cn/)、英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ys.gov.cn/)面向社会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成绩权重
(一)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40%+面试总成绩×60%。
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知识》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加试专业知识,加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
五、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英山县教育局负责,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及备案
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定,在县政府网人社板块、县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
七、选岗
公示结束后,由县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
八、办理聘用手续
县教育局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县教育局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依据本方案拟定《公告》并发布。招聘公告及附件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13-7063280、7063656(县教育局人事股);
0713- 7065819(县教育局监察室)。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并公告。
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英山县教育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