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2021年专职学生辅导员(博士)招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省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的通知》《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为完善和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工作,特制订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人员 类别 | 岗位招聘条件 |
专职学生 辅导员(男) | 2 | 博士 | 专业不限 要求: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取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1985年4月2日以后出生; 4.在校学习期间有过学生干部经历; 5.须明确在初聘岗位工作不少于5年。 |
专职学生 辅导员(女) | 2 | 博士 |
(二)素质要求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素质。
2、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热爱学生工作,在校学习阶段担任过学生干部。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至4月18日。
(二)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请将相关材料制成压缩文件包发送至联系邮箱(见联系方式)进行报名。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如:应聘辅导员(博士)岗位+某某大学+姓名某某某博士+某某专业)。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文件包大小不得超过10M):
1.本人填写的《江西财经大学2021年专职辅导员(博士)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须在简历中明确政治面貌、年龄、专业、最高学历学位及获得时间情况等涉及岗位招聘需求的基本信息);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或202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1份(未取得就业推荐表者,须在考核环节时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应届生身份证明材料);
4.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等。
三、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021年4月22日在江西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见联系方式)进行公布,请应聘者及时查询。
(二)考核。
江西财经大学2021年专职辅导员人员(博士)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由学校人事处召集相关专家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博士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分值100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由学校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并进行公示。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入围人选。
(三)体检。
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围人员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为《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
(四)心理测评。
对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统一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达不到常模者,认定为不通过,不得进入政审考察环节。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和心理测评均合格的入围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聘用待遇
(一)新聘人员统一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
(二)按学校审核聘任的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享受校内同类人员薪资,学校提供专项补贴10万元(按在校实际工作时间分5年逐年拨付),不再享受引进博士的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金。
五、其他事项
(一)求职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用:
1.经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不合教师规范者。
2.所提供的简历情况、相关证书和信息与事实不符者。
3.2021年7月31日前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心理测评未通过者。
(二)新聘人员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在初聘岗位上的连续工作年限不得少于5年。
(三)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3816614
联系邮箱:jxcdrczp@163.com
联系人:胡老师、徐老师
公示网址:http://rsc.jxufe.cn/news-list-rencaizhaopin.html
附件:江西财经大学2021年专职学生辅导员(博士)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江西财经大学组织部、人事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