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漳州市龙海市港尾镇人民政府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龙海市港尾镇人民政府现拟通过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面向社会招聘港尾自然资源所编外人员1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港尾自然资源所
招聘人数:1人
二、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能在一线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熟悉office办公软件,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严重违纪被辞退的;
3、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属在校在读的未毕业生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招用的。
三、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港尾镇派遣工作人员标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月-4月9日
2、报名地址:龙海市港尾镇组织人事室
2、电话:18065692127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及个人简历(纸质版)到现场报名,并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由港尾镇人民政府组织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
六、体检
据面试结果,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必须在体检结论出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或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经考核合格后与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龙海市港尾镇人民政府工作。
九、其它
本公告由港尾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龙海市港尾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