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济宁泗水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21人简章

来源:泗水县人民政府 2021-04-06 09:00:31

2021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
 

根据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1年泗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12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附件1“限高校毕业生”岗位,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泗水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1日9:00-4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11日11:00-4月15日16:00

报名网站:泗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shui.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证件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11日11:00-4月15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

缴费时间:2021年4月11日11:00-4月16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4月21日9:00-4月24日9:30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并按规定时间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初审后,于4月16日16:00前将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详见应聘须知)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ssxwsjrsk@126.com,并拨打电话:0537-4361555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笔试准考证》《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5)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6)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类和卫生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组织实施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分为综合和卫生两大类,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面试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其中专业测试不能单独实施,应与其他面试方式结合进行,专业测试成绩分值占面试成绩的分值不超过40%。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否则不得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 : 1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面向社会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人员不得放弃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在泗水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泗水县党政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咨询电话:0537—4361555

泗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日

 

 

附件1:2021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1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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