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森林消防员招聘公告

来源:吉安县人民政府 2021-04-06 09:40:35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充实应急救援执勤备战力量,服务吉安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吉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建设管理办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依照择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吉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5名森林消防员,性别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正义感;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森林消防工作。

(2)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截止到2021年3月20日)

(3)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超过或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5)其他条件:

1.报名人员持有退役士兵证;驾驶证且有实际驾驶大车经验(B2照及以上优先)优先录取。

2.具有较强的新闻文字写作能力,能独立撰写各种类型的新闻稿件以及材料。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office办公软件,熟练使用单反照相机、视频摄像器材以AdobePhotoshop图像、视频等剪辑处理软件,有相关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其他不宜进入森林消防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核、统一面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4月15日,每天8:00-17:00。

2.报名地点:吉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吉安县高速路口往永阳方向500米右侧)

3. 联系电话:0796—8449968;郭:18702661890

4.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和信函报名。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见附件1),以及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4月16日。

2.方式: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后,通知应聘人员,并制作发放《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2020年4月19日。

(2)地点:吉安县体育场。

(3)测试项目

单双杠引体向上、3000米跑、俯卧撑、100米跑等4个项目,满分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35分,单双杠引体向上占25分,俯卧撑占25分,100米跑占15分)。

(4)体能测试项目达标或以上的,确定为入闱笔试人员。

2.笔试

(1)时间:2021年4月20日

(2)地点:吉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

(3)考试内容:满分100分,主要内容:森林防火知识、应急维稳、消防、防汛、自然地质灾害救援等基本知识。本次考试设置题库1000题(题库附后),考试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100题。

3.面试

(1)时间:2020年4月21日

(2)地点:吉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

(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中一般有题本和考官读题两种形式。考试时间一般是6-10分钟左右,考官提问1-2道题,抽考题1-2道题。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征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4.总成绩

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X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时间:2021年4月28日。

2.地点:吉安县人民医院。

3.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查其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根据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者,则优先录用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城市消防救援和森林火灾扑救;

(3)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承担防汛抗旱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

(6)依照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要求参加政治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公务员健康标准》;

(3)集中食宿,并按照吉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遵守严格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4)假期由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统筹安排采取轮休制度。

(二)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三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工资为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3000元/月,随工作年限增长,每年增长2%(60元)。

(2)工龄工资:10元/月,随工作年限增长,每年增长10元,不设上限。

(3)绩效工资:400元/月,不随工作年限增长。

(4)高危补助:800元月,不随工作年限增长。

(5)职务(岗位)津贴:中队长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班长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 200元;A类驾照的每月300元,B类驾照每月200元,驾驶员津贴须经大队聘用后方可享受。一人多职或多岗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职务(岗位)津贴标准。

(6)出勤补助:除履行《吉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建设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中明确的职责外,每出勤1次,由任务指定单位发放出勤费,出勤费标准由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与任务指定单位协商。

2.办理“五险一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自行承担),岗前培训期内仅享受基本工资。

3.食宿按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森林消防队员的作训练服装。

4.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建设管理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6.试用期内由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辞退,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吉安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

2021年4月2日

附件1:吉安县公开招聘森林消防员报名表.doc

附件2:2021年吉安县森林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xlsx

附件3:《江西省专业森林消防队培训考试题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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