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涟源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涟源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暂行办法》(涟教发〔2020〕14号),结合我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编制、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拟面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选调小学教师70名,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定校定岗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计划
拟选调小学教师7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选调对象
我市符合选调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近三年在编在岗教师。
四、选调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报考时系小学教师,其中九年制学校教师若在初中和小学都担了课,可以报考小学相关科目。
(三)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或专业技术资格证学科有一项相符。
(四)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六)下列人员报考须达到农村学校最低工作年限:
我市公开招聘教师、“特岗”教师和外县市调入教师分别在我市农村学校最低工作年限为满5年、4年、3年;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服务满5年;政策性安置到农村学校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服务满5年;定向培养教师在农村学校工作须达到协议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3年年度考核有未达到合格等次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或政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审核加分、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涟源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必须本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到现场报名,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并申报加分项目,同时提交加分的相关依据,当天未提交的不再认定。
3.报名步骤:
(1)报名前扫描报名表上的“报名信息登记”二维码,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要与报名时提交的纸质报名表内容一致);(2)报名时持报名表到报名处报名,并提交相关文件证件、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加分依据;(3)填写报名花名册。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步骤,视为无效报名。
4.具体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在本公告公布的岗位中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学科岗位报考,且一经填报,不得更改,同时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视为无效,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按以下顺序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资料审验:①《2021年涟源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②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半身照片3张(粘贴在报名表上);③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⑤专业技术资格证;⑥普通话等级证⑦报名时任教学段学科单位证明;⑧申报加分项目。
(3)报名表及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须所在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市属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查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4月23日。报考人员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笔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量120分钟。
2.笔试内容:
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岗位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小学、初中和高中通用教材内容。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小学和初中通用教材内容。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初定4月24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4.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审核加分
加分项目和分值如下:
1.近三年内(2018年9月1日至报名当日)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比武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5分、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娄底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加2分、1分;涟源市级一等奖加1分。录播课比赛获国家级、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折半加分。“一师一优课”评选获部级优课、省级优课、娄底市级优课分别加3分、2分、1分。该类限加最高分一次,不重复和累计加分,且与报考学科相符。
2.近三年内(2018年9月1日至报名当日)获国家、省、娄底市、涟源市级的劳动模范、师德标兵、最美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记功等荣誉称号的,按获奖级别分别加6分、5分、3分、2分。该类限加最高分一次,不重复和累计加分。本市级取得的荣誉只限两办(政府办、市委办)及以上颁发的荣誉;涟源市以上部门颁发的荣誉等同下级政府颁发的荣誉。
3.近五年内(2016年9月1日至报名当日)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课题研究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5分、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娄底市级一等奖加2分。多人参与者,省级及以上课题应排名前3位、娄底市级应排名前2位。该类限加最高分一次,不重复和累计加分,且与教育教学工作有关。
笔试成绩和加分形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
根据各学校的选调计划数分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对象,如最后一名拟选调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拟选调对象:①笔试成绩高者;②学历层次高者;③实际教龄长者;④年龄大者(以档案年龄为准);⑤两地分居(夫妻一方在城区或三办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如还相同,提交涟源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由市教育局会同纪委监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对拟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选调资格条件、加分项目、遵纪守法、廉政情况等内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资格。
(六)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后,拟选调对象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发现、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选调资格,从相应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后出现上述情况的,取消拟选调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教师凭调令与原单位办理好工作、住房等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单位报到上班,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选调教师原则上聘用到选调学校对应学段、学科和岗位,若选调学校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如不服从则取消选调资格,退回原单位。一经聘用,在所聘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少于5年。
六、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教师工作在涟源市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涟源市财政局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涟源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进入报名、考试、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健康码颜色必须是绿色,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
(二)本次公开选调过程中笔试、资格复审等各阶段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告,报考人员需及时查看网站。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选调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需主动告知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如拟聘对象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本市的选调考试。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不得弄虚作假。凡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要严格把好审查关,认真审查报考人员资料,慎重签署审查意见,确保报考资料真实、准确。如单位在审查过程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将追究单位相关领导人员责任。
(三)回避制度参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九、本公告由涟源市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0738-4451826)
举报电话:涟源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738-4451178)
附件1:2021年涟源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附件2:2021年涟源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职数一览表
涟源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