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遂昌县面向国内外知名大学、浙沪江部分重点建设高校招聘引进优秀毕业生公告
一、招聘引进计划
本次我县16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引进专业技术人员19名,详见招聘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引进范围、对象
1.年龄要求:18-35周岁(1985年3月3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
2.户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和生源地不限。
3.学历、学校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考为第一分数段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1届应届毕业生)。学校要求①国内外知名大学:全球排名前100(中国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的国内外高校、全球排名前100的专业建设高校;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②“浙、沪、江”地区部分重点建设高校: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美术学院;上海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常州大学、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科技大学、扬州大学。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学校不限。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中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引进: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应届毕业生需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引进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 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符合事业单位招聘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遂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1日止,报考对象需将《浙江省遂昌县招聘引进国内外一流高校、浙沪江部分重点建设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为扫描件)发送至遂昌县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邮箱:scrsjrck@126.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学校+报考单位”。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②历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和相关行业从业经历证明材料报名;③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初审: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引进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择期通知参加面谈。
(三)面谈比选
综合面谈比选主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专业知识能力、学历学位、工作(任职)经历、获奖荣誉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综合面谈比选后按照1:3比例(数字经济<1>、数字经济<2>岗位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引进计划。
用人单位需在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于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集中面谈比选工作,建议采取“钉钉远程视频”形式组织面谈。
面谈成绩仅作为入围考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安排在2021年4月17日,由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考试入围通知书。
(五)考试
1.时间地点:考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注重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职位匹配度、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
面试考核后,对初步意向人选的各方面现实表现进行了解、核实、比选,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引进对象,拟聘用引进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引进资格。聘用引进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招聘岗位的,按合同约定解除聘用。
本次招聘引进设置最低服务期限,被聘用引进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不足5周年的按《关于完善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若干规定》(县组通〔2014〕5号)相关规定办理,今后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政策待遇
本次招聘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事业编内专业技术人员。除享受相应岗位待遇外,根据《中共遂昌县委、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人才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意见》及《中共遂昌县委、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人才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补充意见》,符合首次新引进到遂昌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考第一分数段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45万元政策奖励(一次性房票补贴30万元;生活津贴3万元/年,可享受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75万元政策奖励(一次性房票补贴50万元;生活津贴5万元/年,可享受5年)。未满5年服务期提前离职的,需按比例退还享受政策奖励。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入境人员不能参加本次考试;近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近14天内从国(境)外入遂昌或与境外入遂昌人员接触史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考试前3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可正常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引进工作由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8520352、8128226
监督电话:遂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遂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8-8528534、0578-8125107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
附件2:《浙江省遂昌县招聘引进国内外一流高校、浙沪江部分重点建设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