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21-04-07 11:16:49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公告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4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1年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公开招聘统一在我校发布公告的栏目详细网址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公开招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近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1年4月21日9:00至25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4月22日9:00至26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1年4月22日9:00至27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5月17日9:00至22日10:30。

5.笔试时间:

初步定于2021年5月22日举行,具体日期地点详见准考证。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负责,采用计算机审核方式进行。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报名考生我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我单位联系询问。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4月22日9:00至27日24:00期间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5月17日9:00至22日10:30前登陆我校网站“公开招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入口”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开考比例1:3才能开考,未达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1年5月6日前在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2)。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的应聘人员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门户网站的公告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包含试讲和个人综合素质测评两个环节,管理岗面试不包含试讲,面试满分100分。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需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方能开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面试成绩=试讲*50%+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50%(不进行试讲的岗位,面试成绩=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参照教育部下发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职位招聘条件。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8052583

(二)监督电话:0871-68052586

(三)网站:http://www.yn-mj.com

附件: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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