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关于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全面加强全县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更进一步增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救援能力,依据《平凉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管理办法》,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男性),其中包含招录4名消防车驾驶员。所招录人员主要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战勤保障及有关辅助工作。招录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消防救援大队具体实施,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财政局监督指导,有关部门配合,按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招录人员的使用管理教育、晋升及综合保障等按《平凉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管理办法》(平政办发〔2020〕3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招录条件
(一)招录人员应具备以下9个条件:
1.具有灵台县户籍或在县域内有固定房产且连续居住在6个月以上;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志愿投身消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能够满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且取得国家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
7.持有驾驶证B照以上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同时体能测试可适当降低招录标准;
8.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急救救护工作的人员和退役军人优先。
9.限男性。
(二)有下列4种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法律规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22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四楼综合办公室(方圆宾馆南侧)。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资格证、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2寸红底免冠照片6张。
2.报名者必须持有近期至少2次以上核酸检测报告(间隔10天)。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填写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并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4.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招录条件的进行报名登记并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占总成绩20%)。采取百分制闭卷方式开展笔试。
(三)体能测试(占总成绩50%)。笔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2号)和《关于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执行,采用百分制。
(四)面试(占总成绩30%)。根据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50%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采用百分制。
(五)体检。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政审。主要审查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总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20名为拟录用人员,后20名人员进入备录人员库。拟录用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灵台发布等媒体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如进入各招录环节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签订劳动合同。招录人员经岗前业务培训,试用合格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招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经法制审核,合同内容要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试用期、合同续签、离职辞退等内容。
招录工作启动后,各阶段工作开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四、聘用管理
1.按照“谁招录、谁使用、谁管理、谁辞退、谁补充、谁负责”的要求,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招录人员的入职培训、管理教育、训练备勤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拟录用人选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体能训练、业务理论、业务技能、军事队列、日常管理等。
3.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含岗前业务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是否续签。
4.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招录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评奖、续签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录用人员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的,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除劳动关系,予以辞退。
5.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建立备录人员库(有效期一年),每年按照实际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备录人员,如果出现缺额,做到随缺随补。
6.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招录、聘用、考核、辞退、补录等情况应及时报县应急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接受县应急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综合保障
(一)人员身份。政府专职消防员采取公开招录的方式,实行劳动合同制用工制度。
(二)经费保障。县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障。
(三)工资待遇
1.工资标准
①基本工资:2780元/月;
②工龄工资:按照每年20元计发,工龄工资从签订合同满一年起算;
③等级工资:一级政府专职消防员1800元/月,二级政府专职消防员1400元/月,三级政府专职消防员1100元/月,四级政府专职消防员800元/月,五级政府专职消防员600元/月;
④职务工资:队(站)长助理320元/月,班长280元/月,副班长240元/月,驾驶员200元/月;
⑤绩效工资:初级政府专职消防员300元/月,中级政府专职消防员400元/月,高级政府专职消防员500元/月;
⑥高危行业补助:500元/月。
2.其他保障
①伙食费:24元/人·天;
②被装费:2400元/人·年;
③年终奖:对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每人发放奖金800元。
3.社保缴纳
①依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医疗、生育、工伤、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社会保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费用分为单位支付部分和个人支付部分,单位支付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个人支付部分由用人单位按月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②政府专职消防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100万元/人·年保额标准进行投保。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公开招录公告和测试、面试等情况将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未及时查看公告通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报名人员,“健康码”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报名,“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本人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
报名咨询电话:0933-5999110
0933-3626055
附件2:灵台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灭火救援岗位)
附件3:灵台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灭火救援岗位)
附件4:灵台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驾驶员岗位)
附件5:灵台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驾驶员岗位)
灵台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领导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