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办对外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名,协助开展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办日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青秀区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办外聘人员:综合岗位3个(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机关事业,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独立开展工作。
4.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
2021年4月7日——4月13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4月13日;
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悦宾路1号11楼1101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
(2)本人简历一份;
(3)《外聘人员信息登记表》1份;
(二)考试:
1、笔试内容:国家政策、办公软件、PPT制作及公文写作等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内容:拟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3、考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初定)。
(三)体检:到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体检合格者,报城区政府批准后,公示7天。
(五)聘用:根据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城区党委、政府审批,并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本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办。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准备工作。
招聘工作日咨询电话:5826083
南宁市青秀区乡村振兴(“美丽青秀”乡村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