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办对外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来源:青秀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2021-04-07 17:31:51

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名,协助开展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办日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青秀区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办外聘人员:综合岗位3个(以实际安排为准)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机关事业,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原则上18周岁以上,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独立开展工作。

4.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

2021年4月7日——4月13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4月13日;

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悦宾路1号11楼1101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

(2)本人简历一份;

(3)《外聘人员信息登记表》1份;

(二)考试:

1、笔试内容:国家政策、办公软件、PPT制作及公文写作等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内容:拟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3、考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初定)。

(三)体检:到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体检合格者,报城区政府批准后,公示7天。

(五)聘用:根据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城区党委、政府审批,并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本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办。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准备工作。

招聘工作日咨询电话:5826083

南宁市青秀区乡村振兴(“美丽青秀”乡村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4月7日

附件:外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