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乐县检察院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康乐县人民政府 2021-04-07 18:22:3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州府发〔2019〕3号)和《关于印发<临夏州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的通知》(临州人社〔2017〕290号)精神,结合康乐县检察院实际工作需求,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乐县检察院公益性岗位。

一、岗位数量

康乐县检察院公益性岗位1个,从事保洁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康乐县城镇户籍,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1、毕业后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男20-50岁、女20-45岁;

2、失去土地的被征地农民;

3、赡养老人或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5、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

6、零就业家庭成员;

7、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

8、残疾人。

三、岗位期限和工资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聘用期限一般为三年,聘用协议的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按照县上相关标准执行。

四、报名方式: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确认。

五、报名时间

2021年4月8日—4月9日

六、联系方式

地址:康乐县人民检察院4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4422380 18693006299

康乐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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