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公务员公告

来源:弋阳县人民政府 2021-04-08 09:03:02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全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上饶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方法

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选拔。

二、选调范围和选调职位

(一)选调范围

上饶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副科级领导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层次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5名(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3.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备选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职位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录用。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4月1日);

3.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服务期规定,未满服务期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4月1日);

5.未经所在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6.存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等其他不得参加选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报考人员需把握每个程序的时间节点,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参加选调各个程序和环节,因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一)发布信息

选调信息通过弋阳关注、廉洁弋阳、弋阳先锋、弋阳人社等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方式。

线上报名邮箱:yyxgwyk@163.com。

2.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21年4月19日至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线上报名:2021年4月19日至23日(全天)。

3.报名地点

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县行政中心3楼)。

咨询电话:0793-5821817。

4.报名所需材料

(1)《弋阳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和近期彩色白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含电子稿)。

(2)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和复印件1份。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线上报名需将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放在一个总文件夹,总文件夹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每项材料均需按材料名称命名并按顺序编号,压缩后发至指定邮箱,资料原件需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信息,确保提交的证件和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联合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参加选调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计算总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5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选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或以上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职位计划数。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知识、综合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以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9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与招录职位的匹配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对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对入闱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具体考察时间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弋阳关注、廉洁弋阳、弋阳先锋、弋阳人社等网络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选调人选。

(八)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新选调公务员由选调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岗位,个人需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凡在报名后在原单位晋升职务职级的,不予承认。原为科级职务的,保留原职级待遇,不安排相应科级领导职位。

附件1:弋阳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公务员职位表.docx

附件2:弋阳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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