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网站和湖北开放大学(http://www.hubtvu.edu.cn)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
1.专任教师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2.辅导员岗位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
3.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招满即止。
(三)报名方式
1.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hbddrsc@163.com;
2.专任教师及辅导员岗位采取网上注册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219.140.183.38/zp
3.报名咨询电话:027-87588841
(四)报名要求
1.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提交个人简历、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至指定报名邮箱。
2.专任教师及辅导员须填写《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下列材料:①报名表及身份证(正反面);②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应届在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业绩材料;④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等;⑤登记照等。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报考人员时刻关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ubtvu.net.cn/),以便查看考试通知及相关消息。
(五)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学历要求的说明:应聘人员本科应具有普通高校学历和学位证书,研究生阶段必须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根据网上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基本条件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保留该岗位,按照实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入考核阶段;
4.专任教师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报名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辅导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与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一同进行,除携带上述原件外,还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四、考核
(一)笔试
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笔试,并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ubtvu.net.cn/)上进行查询。
其他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由试讲考核及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组成。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
1.试讲考核:报考高层次人才及专任教师岗位的应聘者直接参加试讲考核。专任教师岗位课堂试讲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包括自我介绍、试讲、提问、操作等环节,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
2.结构化面试:报考专任教师及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均参加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总成绩
辅导员岗位笔试、结构化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专任教师岗位试讲考核成绩及结构化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60%和40%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http://rsc.hubtvu.net.cn/)网站上进行查询。总成绩75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考试总成绩达到75分方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
五、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岗位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专任教师岗位以试讲考核成绩高者、辅导员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的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对心理测试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根据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ubtv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上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学校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将另行通知。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和湖北开放大学网站(http://www.hubtv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ubtvu.net.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核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588841(湖北开放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7588846(湖北开放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
附件: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湖北开放大学(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