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乒协乒乓球运动学校教练员招聘简章
一、招聘条件:
所聘教练员必须身体健康、热爱乒乓球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接受拟聘任岗位的任务要求,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年龄在22岁—50岁之间,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执教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有一定的带队能力。具有中、高级教练员职称的优秀教练员,招聘年龄可适当放宽。
②.从国家队或省市优秀运动队退役的曾获得过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级别称号的运动员。
③.曾获得过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级别称号的优秀运动员且在重点体育院校深造过,具备较高文化素养者。
④. 曾获得过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级别称号且在全日制体育院校本科毕业的优秀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
面向全国招聘乒乓球教练员2名。
三、聘用程序:
①.对应聘者所提交的《中国乒协乒乓球运动学校教练员应聘登记表》进行初审。
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将参加学校组织的应聘面试。面试包括两个部分:理论考核及实践考核。在理论考核中,评审人员将针对乒乓球运动的理论知识,教学知识等内容对应聘者进行提问;实践考核要求应聘者带队上一堂训练课。
③.评审组根据面试结果提出初步聘用意见,经学校支委会研究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聘用,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需自行购买人身伤害意外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四、薪金待遇
根据中乒校发[2021]1号文件《南通市通州区乒乓球运动学校教练员补助津贴(非岗位之内)发放工作方案》面谈确定。
五、应聘须知:
①.应聘者需认真填写《中国乒协乒乓球运动学校教练员应聘登记表》,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②.应聘者任职前,须到学校指定医院接受体检。
③.应聘者被聘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期满双方均有意愿的,签订正式合同。
六、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王寿兵
联系电话:13815221966
办公室电话:0513-66009103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