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乡镇卫生院联合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名。(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良好;
2.本人或父母、配偶为灵台籍常住人口;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
6.本人自愿到乡村基层岗位工作,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査,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详见《乡镇卫生院联合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列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考核和面试考察两种方式,量化计分,公开聘用。
(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①报名时间: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工作日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②报名地点:在灵台县人社局一楼县政务服务大厅卫健局服务窗口报名。
③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现场审查无误后填写《乡镇卫生院联合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本人或父母、配偶社区居住证明并注明居住原因。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征信记录。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考试前一周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卫健局服务窗口领取)。
(2)笔试内容方式:笔试内容以医疗卫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为主,采取闭卷方式,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后在灵台卫健微信公众平台公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相同岗位末尾笔试成绩若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若笔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所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测评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按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并公示,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进行,抽调监督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四)公示
体检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资格复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灵台卫健微信公众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如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招聘程序依次递补。
(五)签订聘用合同、上岗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上岗工作,落实相关待遇,合同期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优先续签。
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临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按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聘用人员统一标准发放,即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
1.基本工资标准:本科学历2000元/月人;专科学历1800元/月人。
2.工龄工资标准:按工作年限核定,本科及以上学历20元/年人;专科学历15元/年人。工龄工资逐年递增。
3.绩效工资:根据所在医疗单位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考核业绩突出者,可根据县级医疗机构人员缺额需求优先聘用。
五、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乡镇卫生院联合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局纪检组监督实施。
服务咨询电话:0933-5932293
监督投诉电话:0933-8298120
灵台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