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卫生健康局所属县人民医院2021年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兴山县2021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和《中共兴山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印发<兴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引进卫生专业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兴卫发[2021]1号)相关精神,兴山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6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临床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6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
4.引进人才的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历学位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专升本等,若取得双学士学位的,可以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报考。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临床医学类人才予以受理应聘
1.具有“三甲”医院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2.具有“三甲”医院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3.具有“三甲”医院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双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及医师资格证,以下简称双证)、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5.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全日制本科学历,取得双证,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已进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引进卫生专业人才公告通过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ingshan.gov.cn/)向社会公开。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8:30-4月11日18:00。
2.报名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人力资源部(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3.报名要求:考生应仔细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如实填写《兴山县人民医院2021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4.报名须知: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所需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兴山县人民医院2021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1份,于报名时间内到兴山县人民医院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持院校提供的有效证明(证明必须写明是否为全日制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学院或学校加盖公章)先报名,于2021年12月31日前应向兴山县卫生健康局提供正式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不能按时提供或提供的证件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人才引进不接受网上报名。
(三)引进办法
1.直接引进方式。对于特别急需的紧缺人才,可以直接引进。由县人民医院与意向人选接洽并达成初步意向后,向县卫生健康局申报;经县卫生健康局初审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认定,并提出人才认定意见,确定考核对象。
2.考试方式引进。根据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采取相应引进方式:
(1)同一岗位符合资格条件人数为1:1比例的,采取答辩方式:成立答辩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5至7名专家组成,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评议,择优选聘,获得2/3及以上通过票者,视为答辩通过,可直接确定为考核对象。
(2)同一岗位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达到1:2比例的,采取面试方式:设7名面试考官,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应聘者最终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3)同一岗位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四)聘用管理
兴山县卫生健康局对考核对象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对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兴卫发[2021]1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待遇。
此次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不得少于六年(含试用期三个月),服务期内要求离开本县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全程佩戴口罩,要出具健康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兴山县卫生健康局:0717-2588175
兴山县人民医院:18008607698
兴山县人才服务中心 兴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兴山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