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西陵区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 2021-04-09 12:09:27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要求,结合编制及岗位空缺情况,经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25个岗位、共招聘48人。具体岗位、职数详见《宜昌市西陵区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ycxl.gov.cn/)、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西陵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考生通过关注“西陵人社”微信公众号,进入微专栏—事业单位招聘专区—点击西陵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西陵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2。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09:00至4月16日17:00,报名窗口于4月16日17:00准时关闭。

3.报名资格网上初审:2021年4月13日09:00至4月16日24:00,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专班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报名缴费:报名人员网上初审合格后,即可开始网上同步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中午12: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网上缴纳100元笔试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现场退费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民政局(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当地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4月22日09:00开始,报考成功人员通过西陵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6.报名须知

(1)报名时填写的相关证件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相关证件信息主要包括:

①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

②相关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③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信息。

(2)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低学历报考。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宜昌市西陵区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7.其他

(1)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须达到1:5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及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发布。

(2)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进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截至2021年7月31日,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百分制笔试成绩上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应填写《宜昌市西陵区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附件4),由各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于4月19日中午12:00前将此申请表原件提交至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与专技职称股217室(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72号)。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优惠政策人员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三)考试安排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4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具体内容:时政要闻、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能力知识、公文写作等。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

(4)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以下证件:

①纸质准考证;

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

缺少以上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公告。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到1:5比例的岗位,组织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凡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并在该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若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则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面试及综合成绩将及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公告。体检集中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具体人员名单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网、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陵人社”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进编手续。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设立3年最低服务期限。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中央、省、市等各类招考(聘)、遴选及选调。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17--6916385;政策监督电话:0717--6916281;举报电话:0717--6927617。

附件1:宜昌市西陵区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宜昌市西陵区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3:宜昌市西陵区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附件4:宜昌市西陵区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

中共宜昌市西陵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