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 结合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研究,决定开展白银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3名,其中:市直29名、会宁县95名、靖远县109名、景泰县53名、白银区56名、平川区91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白银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简称《岗位列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党籍、公职及辞退解聘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4.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5.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编人员。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范围
1.户籍生源。白银市各县区事业单位和白银市靖会电灌工程管理局招聘岗位须为白银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白银市的人员(户籍以发布公告当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他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限户籍和生源。
2.年龄要求。大学专科、本科学历不超过30周岁(1990年4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0年4月10日以后出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岗位列表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考。
3.对象范围。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设置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人员等三类招聘岗位,除基层项目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均须提供就业报到证。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主要用于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岗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标注为“高校毕业生”。
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在《岗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标注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凡符合户籍生源、学历年龄要求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基层项目人员:主要面向白银市未纳入编制管理且目前仍在岗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两类基层服务项目及经甘肃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招考统一选拔到各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含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乡镇农技、畜牧、文化、社保、计生、进村进社等岗位)工作的各类项目人员进行专项招聘(零就业家庭人员按当时安置岗位,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同类岗位报考)。报考条件为:
(1)年龄在35周岁(1985年4月10日以后出生)以内;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4)《岗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标注为“**县(区)项目人员”的,面向本县(区)内未入编项目人员招聘;
(5)《岗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标注为“白银市项目人员”的,各县区未入编项目人员均可报考。
鼓励具有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残疾高校毕业生、残疾基层项目人员积极报考相应岗位,聘用后招聘单位按规定享受有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
(三)其他要求
1.《岗位列表》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执行。
2.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应岗位要求的)必须齐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证明材料。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全省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下载本公告附件《白银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进行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09:00至4月19日(星期一)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 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如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技术咨询电话:0931-4810240
电话咨询时间:08:30-18:00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30至4月20日(星期二)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4月19日(星期一)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30至4月21日(星期三)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00至5月2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一)笔试时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二)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不同类型的招聘岗位使用不同的笔试试题,试题按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考试类别。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分类表
(三)笔试方式: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进行查询(https://rsks.class.com.cn/)。
特别提示: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试卷为两个科目的合订本,在考试开始前5分钟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四)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开考比例: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县、乡事业单位(含靖会电灌工程管理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放宽至1:2。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分数及以上者,进入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聘环节,控制线为白银考区使用同一类笔试试卷人员平均分。
(六)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方式等在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及复印件: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2021年能按期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职(执)业资格证的须持由所在院校等出具的证明;就业报到证、户口簿等其他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就业报到证等相关印证材料的、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所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六、面试
岗位要求须面试的,在面试前统一发布公告,应聘人员须按规定参加面试。
(一)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为准。
(二)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及履职要求组织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相关要求: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招聘岗位名额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确定面试对象。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入围考生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复审均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
七、总成绩确定
(一)不要求参加面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者排名为先。如该科目成绩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二)参加面试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总和确定。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
(三)面试当日内通过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市级以上具备体检条件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通过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群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方式进行通知。
(一)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三)对于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四)对于残疾考生,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
(五)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各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相关考察材料装入考生档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建议名单,提请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议研究确定后,在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分别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批准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基层项目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其基层服务年限依据有关规定连续计算工龄。
本次招聘岗位中设置有服务年限的,要订立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 聘用后必须保证最低服务年限。
十二、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由白银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及举报受理。
监督电话:0943-8235216、0943-8244489
(二)报考者须诚信报名,如实提交报考材料。凡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对存在恶意报名等行为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白银市政府门户网、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七)笔试、面试、体检期间,具体疫情防控要求通过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或补充公告等形式告知。
公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咨询相关报考政策等,请拨打以下电话。
白银市人社局:0943-8244489
会宁县人社局:0943-3229890
靖远县人社局:0943-5937138
景泰县人社局:0943-5590798
白银区人社局:0943-8546191
平川区人社局:0943-6626690
电话咨询时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本公告由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