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16人公告

来源:威海经区发布 2021-04-12 09:10:16

2021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92年10月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开发区,是威海市改革开放的桥头堡和产业崛起的新城区,目前已跻身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和山东省服务贸易聚集示范区。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造高素质专业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引进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一)引进范围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2021年毕业的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2019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职位。

(二)引进数量

计划引进16人。根据报名、考试和考察情况,可适当增加引进计划。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截至2021年7月31日,年满18周岁(2003年7月31日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5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应在2019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之间。

(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已列为发展对象且录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

2.在大学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1年以上(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副部长以上职务等);

3.在大学就读期间,获得校、院级以上(含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六)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报考。

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委托培养、在职培养、网络教育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相关考试事宜通过http://www.fescoqingdao.com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4月6日8:30-4月15日16:00。

报名入口:http://qzpta6.chinasyks.org.cn/cn_whkfqrc/index.html#/index

1.岗位查询。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及相关证件材料,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报名破坏招聘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3.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2021年4月6日9:00-4月16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打印相关材料。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签署《个人诚信承诺书》,并于指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二)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通过网上初审人数超过100人,可增加初试环节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确定70分的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列入考察范围。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引进资格。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院系提供的就业推荐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学历学位证、《报名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

3.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递补。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有关规定,实行聘任制管理。引进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四、政策措施

1.实行岗位绩效薪酬。薪酬一般包括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绩效工资),实行差异化固浮比。试用期满后,薪酬总额一般不超过当地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2倍。

2.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可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优先推荐就业。

3.子女入学。引进博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优先予以落实。

4.后续管理。引进人员作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通知,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自己健康管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山东电子健康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等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0631-5916056;0631-5961797;0631-5985956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

附件2:个人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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