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4月1日。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市场监管事业;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1年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amr.yn.gov.cn)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登录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避免健康码异常,以便正常参加公开招聘。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4月21日9:00至2021年4月25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4月22日9:00至2021年4月26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1年4月22日9:00至2021年4月27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5月17日9:00至2021年5月22日10:30;
5.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人工审核,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报名资格初审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内完成。
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与用人单位联系。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在2021年4月22日9:00至2021年4月27日24:00期间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收取,每人100元。
2.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2021年5月17日9:00至2021年5月22日10:30,登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予受理。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1:3才能开考,未达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取消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类型为综合管理类(A类)。
应聘人员在考试时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等。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比招聘人数)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按规定比例递补笔试成绩排名后一位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递补进行1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
1.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
3.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告。
(三)面试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四)成绩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序。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五)体检
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个人实际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用通知,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
(九)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考试涉及环节较多,请应聘人员注意随时关注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告。
(二)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参加了笔试但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查疑。
(五)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七)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应聘人员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应聘人员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4566120
(二)监督电话:0871-64565316
附件: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