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领导组公告
根据《夏县文物保护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夏县文物保护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物保护专业人才2人,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夏县文物保护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报考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4月12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具有文物保护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7.运城市(含各市、区、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参加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服务期内(含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7日,通过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xxiaxian.gov.cn/index)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17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夏县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本科专业分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研究生专业分类参照《2018年教育部最新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
(3)报名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档案或人才市场的相关证明(具体要求见《夏县文物保护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2张。同时填写《夏县文物保护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
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应包括学历、学位、学制、专业、毕业时间)。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
(三)考试
考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工作在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试一律在标准化试场进行,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录像,录像资料存档。
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5的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超1:5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①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由具有资质的机构担任。
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一堂考完。总分100分,时间150分钟。
③报考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
《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概述、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等。
笔试成绩将在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2.面试
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时间为10分钟。
②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协调组织、解决问题及专业技能等能力。
③面试时,组建面试测评小组,每个测评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具体人选由招聘领导组从外地抽调。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出场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并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3.综合排队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总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直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领导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考察由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夏县文物保护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5年,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
2.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3.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名时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报名时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摘下口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报考人员,直接劝离。有中高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防控要求的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咨询电话:0359—2798952
附件1:夏县文物保护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1.doc
附件2:夏县文物保护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