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委组织部批准,云南省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云南省边防信息中心、云南省通信网络保障中心(由省通信管理局代管)、云南省见义勇为工作中心(单位类别:公益一类)2021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云南省边防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云南省通信网络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云南省见义勇为工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招聘范围和条件,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博士研究生报考参加本次招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按人才工作相关规定,单列招聘指标进行选聘。个别岗位具有相关招聘专业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应聘人员工作年限、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1年4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6.符合相应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1年云南省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在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门户网站“云南长安网”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门户网站“云南长安网”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登录云南长安网(网址http://www.zfw.yn.gov.cn)→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其中:“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人员,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1年4月21日9:00至25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4月22日9:00至26日18:00;
3.网上交费时间:
2021年4月22日9:00至27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5月17日9:00至22日10:30;
5.笔试时间:
时间:2021年5月22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具体日期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省委政法委负责,采用计算机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审核工作一般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24小时内完成。对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应聘人员可直接向省委政法委联系询问。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4月27日24: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5月22日10:30前登录云南长安网(http://www.zfw.yn.gov.cn)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2021年5月6日前在云南长安网(http://www.zfw.yn.gov.cn)进行公布,取消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交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请注意携带考试必需文具。笔试成绩在2021年6月23日前,在云南长安网(http://www.zfw.yn.gov.cn)公布。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类型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笔试成绩公布后,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凡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环节。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省委政法委组织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该岗位按规定比例递补笔试成绩排名后一位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递补进行1次,递补后仍未达到1:2比例的,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后,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递交复印件:《资格审核表》、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学历证明材料以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为准);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证书;证明本人相关工作经历的备案劳动合同等;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云南长安网”的公告通知,网址http://www.zfw.yn.gov.cn。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划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达到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于面试当天,在面试考场和云南长安网(http://www.zfw.yn.gov.cn)公布。
(五)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由云南省委政法委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云南长安网(http://www.zfw.y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云南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省委政法委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长安网(http://www.zfw.yn.gov.cn)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3992922,63992821
(二)监督电话:
省委政法委机关纪委0871-63992873;
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0871-63990359;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0871-63991553。
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云南省委政法委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