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辅助司法警察的公告

来源:吉安县法院网 2021-04-12 15:33:33

根据工作需要,吉安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基层法庭辅助司法警察3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30日—2001年4月30日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警校毕业生、退伍士兵优先,退伍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8米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本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程序进行。

1.公告

在吉安县人民法院网、吉安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23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可现场到吉安县人民法院801室政治部报名,或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jaxfyzgk@163.com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③《吉安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可现场填报)

3.考试

采取体能测试(100分)和面试(100分)方式进行。体能测试1000米跑和1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5.体检和考察

考试后,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按照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院现聘辅警执行。

联系人:何燕兰 0796-8442306

杨  帆 13755438500

吉安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12日

附件: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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