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江苏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民政系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江苏民政康复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毕业专业必须与应聘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5.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以上人员应聘时均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6.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4月19日09:00-4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4月19日09:00-4月23日17: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4月19日-4月23日,每天9∶00-11∶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4月19日09:00-4月23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不可再更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1年4月23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同一岗位符合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④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⑤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二)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
(三)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在江苏民政康复医院(http://www.jsmkyy.com)网站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按照招聘单位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电话通知等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前要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查验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备一套复印件),否则不得参加面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江苏民政康复医院(http://www.jsmkyy.com)网站上公布。
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成绩。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江苏民政康复医院(http://www.jsmkyy.com)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民政康复医院人事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68202846
联系人:李雪芬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民政厅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590422
联系人:方立明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民政厅接受举报电话:025-8359065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江苏民政康复医院
2021年4月12日
附件:江苏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