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委编办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柳州市事业单位登记中心)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以及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23日至1999年4月23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附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所需资料发到我办邮箱(lzsbwb@126.com,文件名请按格式设置:姓名+招聘报名)。
3.提供资料(照片提供电子版,其他资料可提供扫描件):
(1)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3)近期两寸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近期六寸全身生活照2张;
(4)有关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市委编办将电话联系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及通知面试相关信息,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报名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报名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相符的,市委编办有权取消报名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面试
采用直接面试方式招聘。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作为录用的主要依据。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总分高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方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对通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的标准执行。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柳编办通〔2018〕42号)结合单位实际执行。
月工资由岗位绩效工资和资历工资构成。月岗位绩效工资按照柳州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计发: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按照标准的200%计发。岗位绩效工资标准以上年度柳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实行动态调整,当年调整柳州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下年度1月起调整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资历工资从聘用在本单位工作起,凡年度考核被评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从下年度1月份起增加资历工资25元/月。
本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
联系电话:0772—2828757。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中共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