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简章
一、 专业要求
经济学、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理学类专业博士或博士后(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数量经济学、应用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管理科学与工程、财务管理、西方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等),入职后从事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专业或金融科技专业。
二、招聘数量
3-6名。
三、引进原则
(一)坚持分类引进、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遴选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聘任、合约管理的原则。
四、引进方式
(一)全职引进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人事、档案、社保等关系均转入我校。
(二)柔性引进在一定范围和条件下,通过讲座教授、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项目合作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团队,其人事、档案、社保等关系不做改变。
五、引进对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勇于创新,身心健康。
(一)第一类别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声望高的资深教授。
(二)第二类别人才
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
(三)第三类别人才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或首席专家;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山西省“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入选者及其他省份相应学者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以上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四)第四类别人才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山西省“青年三晋学者”及其他省份相应青年学者计划入选者;以上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五)第五类别人才
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较多高水平科研成果的教授,要求获得博士学历学位,近三年至少主持1项A级项目,同时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A3级及以上论文。以上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六)第六类别人才
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内外博士、出站的博士后。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A4级论文,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2篇以上A4级论文。以上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科研成果突出的可适当放宽。除上述六类人才外,山西省“三晋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在相关学科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高精尖缺”人才和团队,学校可根据本人或团队的学术水平和成就,在考察的基础上确定相应人才类别。
六、引进待遇
(一)全职引进的各类别人才可享受以下待遇:
类别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校内绩效工资 | 其他待遇 |
第一类别 | 500万元 | 500万元 | 前三年享受校内教授一级标准,其后执行本人所聘岗位等级标准 | 1、提供教职工集资价住房1套。2、配备办公实验用房和工作助手。3、配偶符合条件的可随调,或者为配偶或1名子女安置学校发放薪酬的工作岗位。 |
第二类别 | 200万元 | 200万元 | 前三年享受校内教授二级标准,其后执行本人所聘岗位等级标准 | |
第三类别 | 100万元 | 100万元 | 前三年享受校内教授二级标准,其后执行本人所聘岗位等级标准 | |
第四类别 | 70万元 | 70万元 | 前三年享受校内教授三级标准,其后执行本人所聘岗位等级标准 | |
第五类别 | 50万元 | 50万元 | 前三年享受校内教授三级标准,其后执行本人所聘岗位等级标准 | |
第六类别 | 30万元 | 20万元 | 前三年享受校内讲师二级标准(具有副教授职称者享受副教授三级标准),其后执行本人所聘岗位等级标准 | 符合山西省、太原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学校协助落实相关待遇。 |
(二)柔性引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学科团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一队一策”的待遇政策。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校实行“六年两个聘期”总考核制度。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在其正式上岗后发放1/2(科研启动费划入本人科研经费卡),剩余1/2在第二个聘期考核后按照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发放。
七、引进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向学院或科研机构提交材料:填写《山西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应聘申请表》,提交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学术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等学院或科研机构要求的材料。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对学院或科研机构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综合面试学院或科研机构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其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四)确定聘用人事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学院或科研机构提交的考察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结合学校学科建设需要和人才队伍状况,提出是否引进的意见,并报学校审批。
(五)考察、体检、公示学校对审批同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学校确定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人事处负责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八、应聘方式
应聘者与学院直接联系,并按照应聘单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杨老师
联系方式:0351-7666609
请填写《山西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并发送至学院邮箱::jrxybg1@163.com
学校人事处网址:http://rsc.sxufe.edu.cn/
热忱欢迎立志于高校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加入我院共谋发展!
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二零二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