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昌邑市党性教育基地服务中心招聘讲评人员6人简章
2021年昌邑市党性教育基地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讲评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相关规定,昌邑市党性教育基地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讲评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昌邑市党性教育基地服务中心讲评人员6名,分A、B岗,其中A岗3名(女性),B岗3名(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
(三)热爱讲评工作,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有较强的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4月19日前取得,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前。
(六)海外留学人员需获得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身体健康,具有讲评所应有的形象气质和培养潜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
2.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违法违纪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资格审查和初试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4月21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4月22日上午11:00
应聘人员登录http://rsj.weifang.gov.cn(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考试鉴定”栏目中的“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5比例,否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资格初审及缴费
初审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4月22日上午11: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4月22日下午17:00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经网上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情况将适时在昌邑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changyi.gov.cn/wzq/rsj/)予以公布。通过初审的人员须及时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并打印《昌邑市公开招聘讲评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初试
如果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超过1:10,将启动初试程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昌邑市人社局网站上的通知要求进行初试。初试由专家组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条件评估并评定分数,初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初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1:8的比例,确定通过初试人选,进入初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初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通过初试人选。初试形式及时间安排另行公告,初试结果在昌邑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4.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通知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昌邑市公开招聘讲评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普通话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学历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工作人员)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最晚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通知将在昌邑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初步定在昌邑市人社局五楼会议室,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网站。
(二)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
1.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持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反应及现场讲评等综合素养。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笔试。
笔试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和参加笔试通知将在昌邑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2.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成绩将在昌邑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3.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初试成绩排序)。
考察对象确定后,成立专门考察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调阅档案,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初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四)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昌邑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期为5年。
本简章由中共昌邑市委组织部、昌邑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7211558
中共昌邑市委组织部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